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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攻略——一站式指南详解
一、养老保险待遇概述
养老保险待遇是指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从社会保险基金中领取的养老金和其他福利待遇。洛阳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
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 基本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2. 特殊条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
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流程
1. 办理退休手续
(1)提交退休申请:退休人员向参保单位提交退休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核材料:参保单位对退休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办理退休手续:审核通过后,参保单位为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2. 领取养老金
(1)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退休人员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2)领取养老金:退休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领取养老金。
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所需材料
1. 退休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 医疗保险缴费证明(如有)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如有)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举报 -
企业职工
企业职工退休
一、受理条件: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二、受理渠道:
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资料:
提供《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表》;《洛阳市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退休办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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